各街道办事处,科技园区管委会: 根据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15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15]129号)、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市产业发展专项竞争性分配的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15]66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15年度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对象。申报企业必须在江干区工商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经济组织。 2、项目类别:重点支持创新性、示范性、带动性强的服务业项目,房地产、纯宾馆酒店类项目一般不予安排;同时安排的项目应为2013年以来开工实施且在2015年内完工的项目;同一项目已获上级(包括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补助。 二、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有关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已完成投资、资金来源、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及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采取的对策等)。 2、“杭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3、企业基本情况(在行业中的地位;引导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应用领域及竞争力分析),特色及亮点,获得荣誉,发展趋势及发展前景。 4、已完工项目则需要专家意见或主管部门意见;未完工项目需政府主管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可研报告、规划、用地、环评等)。 5、项目进度和资金投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提供总投资额、已投资额、财务费用清单、已投入费用发票复印件。 6、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三、项目受理 1、上报材料要求:申报项目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详见附件4。装订要求:A4纸,双面印,胶装,一式三份。 2、受理流程:申报材料首先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初审,在“杭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江干区发改局体改科受理。受理截止日期:2015年12月11日。同时将“杭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发到350224346@qq.com邮箱。 3、审核流程:申报项目受理后,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的项目再由企业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要求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编制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公示文件,在江干区门户网站(http://www.jianggan.gov.cn/)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区政府审批同意,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资金拨付文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江干区发改局:杨平文,电话:86975173。 2、江干区财政局:王征, 电话:86438096。 3、江干区发改局体改科地址:庆春东路1号江干区政府北楼416办公室。 4、江干区财政局企业科地址:太平门直街269号10楼1004办公室。 附件:1.封面 2.杭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4.项目报告书提纲 江干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江干区财政局 2015年12月1日 杭州市江干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