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等5家部门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科发高〔2019〕91号),为做好我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与认定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上城区的法人企业; 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技术先进型服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技术先进型服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5、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二、申报程序 (一) 自我评价 申报企业应对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 网上申报 1、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网”)完成注册审核,登录并按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并导出 PDF 格式文件,并按申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登录“浙江科技大脑” (www.zjsti.gov.cn),进入“办事大厅”,搜索“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点击“业务办理”,使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系统”(无政务服务网账号先完成注册,原账号停止使用),按要求填报材料。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材料一律采用 PDF 格式,上传时,请勿将扫描文件横置或倒置,并确认上传文件能够被正常打开,文件内容清晰方便阅读。 三、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申报企业将《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申请表》和相关的附件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2份,《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汇总表》一式1份于9月6日前提交至上城区科技局(鲲鹏路366号中楼1008室)。 四、联系方式 上城区科技局 87099631 杭州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 周露 85257823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 任容 85394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