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转租模式风险更大 商报讯 (通讯员 任倩影 记者 汪晓筠) 租房市场水深不深?租房合同中有哪些交易风险? 近期,个别企业在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时因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东租金,造成众多房东和租客利益受损,不少消费者向消保委投诉反映。为此浙江省消保委专门组织了相关法律专家、学者,就租房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了法律研讨。 中介转租模式 对租客来说风险更大 据介绍,经专家等研讨梳理总结出,目前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署方式主要有中介代理以及转租两种模式。 “传统的中介代理模式,即房东与中介签署委托出租合同,委托中介方将房屋出租给租客。此种情形下,房东为出租人,中介为代理人,租客为承租人,租客和房东之间直接发生租赁合同关系,租客的居住权依合同受法律保护。”省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说。 “另一种模式则是当前市场较为普遍的交易模式,即由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中介方(俗称二房东),双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由中介方将房屋转租给租客,租客与中介签订的是转租合同。此种交易模式下,如中介方逾期向房东支付租金,房东则享有租赁合同的解除权,原租赁合同解除后,房东可基于其对房屋的物权收回房屋。此时,租客将面临被房东强制清退的风险,且租客仅能依据合同向中介方主张违约责任,如中介经营不善欠租违约或破产倒闭,已预付的租金将难以追回。”省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说,因此在这种转租交易模式中,租客的权益存在着较大风险。 省消保委发布今年3号消费警示 教你如何在租房中避免踩雷 为进一步维护租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避交易风险,浙江省消保委特发布2019年3号消费警示。 广大消费者在租房过程中,首先要注意应尽量直接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或者与房东、转租企业签订三方委托代理租房合同,尽量规避转租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