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通讯员 庄蓓蓓 记者 汪晓筠)《疫苗管理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为严格疫苗质量监管,进一步防范疫苗质量安全风险,根据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疫苗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目前已完成辖区29家各类疫苗采购、接收、接种单位的全覆盖监督检查。
据介绍,余杭区流通接种的疫苗均由余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统一采购,并由中心调拨下发至28家接种单位。本次专项行动对疫苗供应商资质、疫苗采购票据、采购合同、批签发资料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尤其对2家民营医疗机构的疫苗进货渠道进行了全面核查,确保疫苗调拨渠道唯一,采购供应过程质量安全。 “我们对疫苗储存仓库、冷链运输设备、温度监测设备及报警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检查。目前,余杭区疾控中心已远程全覆盖监控全区28家接种点的疫苗仓储温度,能够实时监测疫苗在库温度,并已建立在途温度确认制度,确保疫苗运输过程质量安全。”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 此外,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疫苗购进、储存、运输、销售、供应、分发记录进行抽查,严查是否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对运输过程温度在途监测记录、运转记录及发运人和收货人签字、不合格疫苗处理记录等全链条采购配送使用销毁过程进行了回忆式的纸质资料核查。 “在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以下问题,如从冷链车到冷库的转运时间缺乏制度规定或者无相关记录;部分运输记录表途中温度未写完整;冷链用的温度监测设备无法提供校准或检定报告;部分单位超温报警延后。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已当场督促整改,并要求各医疗单位强化疫苗监管工作,严把疫苗采购、交接、储存、使用关,确保全区疫苗质量安全。”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