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油运价格联动机制 建立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本次调整,还完善了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建立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以92号汽油价格为油运价格联动燃油代表品价格,以6.58元/升为油运价格联动基点,当油价累计上涨幅度每达到(或超过)0.95元/升并持续30天以上时,巡游出租车(电动车除外)收取每车次1元燃油附加费;当油价回落至上述相应标准时,相应取消燃油附加费。 同时,综合考虑司机工资变化率、能源价格变化率、其他运营费用变化率(以CPI指数为准)和劳动生产率变化率,每年对运价成本变化率进行评估。当评估周期的运价成本变化幅度达到15%时,可启动运价调整程序,由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出调价建议。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拟订运价调整方案,经公示后对外公布实施。 而电动出租车的运价,将统一按普通出租车运价执行。若巡游出租车选用高档车型的,其运价可在基准运价20%浮动范围内确定具体执行价格,由市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实际制订方案,报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后实施。 巡游出租车营运过程中发生的车辆通行费,由乘客按实支付。若巡游出租车提供包车服务,收费由经营者与乘客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