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最近,记者从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优化我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支持和鼓励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杭州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杭州市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据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处工作人员介绍,杭州市利用中央专项资金 3000万设立杭州市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 以下简称 “风险补偿基金”),并委托杭州高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风险补偿基金主要用于补偿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 )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服务政策性担保时产生的风险损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处工作人员说,“政策中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的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进行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融资方式。我们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政策性担保的,补偿基金最高给予40%的风险补偿,同时为了减轻贷款企业的融资成本,基金合作担保机构杭州高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诺收取的担保年化费率不高于1%。” 链接: 纳入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的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 : 1、具有健全的信贷管理制度,较强的贷款风险防控及处置能力 ; 2、制定了符合专利权质押融资特点的业务操作规程 ,确保为贷款单位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3、贷款银行风险分担比例不低于20% 。 符合风险补偿基金保障的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企业范围(须同时满足): (1)注册地在本市,登记注册 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 2011 〕300 号) 。 (3)企业及主要经营者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三年内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2、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签订专利权担保合同、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合同等相关协议,并已按约定履行。 3、专利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专利代办处备案登记 。 质押专利应满足以下条件: 1、 专利为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2、专利权处于法定有效期限内,并按时缴纳年费; 3、专利项目(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4、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专利权的质押期限不得超过该专利权有效期限到期前 5 年。 同一年度内单户企业享受补偿政策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最高余额不超过 5 0 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专利权质押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技术研发 ,技术改造升级 ,流动资金周转,项目产业化建设、运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