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的科技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中小微型企业 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三)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四)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五)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申报流程 采用全程电子申报的方式进行,企业登录浙江科技大脑网站(http://www.zjsti.gov.cn),注册企业账户,填写申请书(网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并上传相关的附件材料扫描版。 申报指南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说明 登录“浙江科技大脑”进行申报 网址为:http://www.zjsti.gov.cn/ 01、用户注册 点击右上角法人登陆 点击立即注册帐号 输入相应信息进行认证 填入用户名密码,注意保存 注册成功后使用帐号密码登录, 并选择办事大厅选项 在右侧搜索栏搜索科技型中小企业, 在跳出的栏目中点击业务员办理 点击企业申报后开始申报 02、填写表格 在表格的各个栏目中填入相应信息 备注: 1、单位是万元 2、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3、在临安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03、上传证明材料 备注: 1、上年度企业研发费用佐证材料:要求上传上年度研发费归集明细表,且须公司盖章。 2、创新成果:要求上传公司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其他:要求上传公司上年度财务报表和上个月的财务报表、其他相应荣誉证书等; 4、财务报表中要体现研发费用,数值应和研发费归集明细表一致。 4、报表提交 在右上角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