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西湖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西文创办〔2019〕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年度文创产业政策扶持(项目补助类)申报兑现和区文化创意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在西湖区依法登记注册,税收缴入西湖区国库,依法纳税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文创企事业单位。 2、经营范围属于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八大重点行业。 3、经营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近三年内法人信用记录良好,未有因违规违法经营而遭受处罚的记录。 二、申报类别 1、2019年度文创产业政策扶持项目资助类申请(具体申报事项见附件1细则) 2、2019年度区文化创意资金项目资助申请(具体申报事项见附件2细则)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企业按照本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分别对照附件1或附件2(申请细则)、附件3(项目资助申报材料模板)组织项目资助申报材料,并按照附件4要求对项目投入进行专项审计。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打印一式二份并装订成册(胶装方式)递交企业登记注册所在镇街区域发展中心。电子版材料直接发送至hzxhqwcb@163.com,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负责。 2、镇街初审。申报企业将申请材料递交企业登记注册所在镇、街道区域发展办,由各镇、街道审核盖章后统一交区文创中心。 3、区文创中心、区财政局审核及组织专家评审。由西湖区文创中心会同西湖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初步入选项目,提交西湖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后确定资助项目。 4、 项目公示。所有拟获得资助、奖励、补助的项目或企业名单在西湖区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自然日。 5、资金拨付。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拨付扶持资金。 四、申报注意事项 1、采用书面方式申报,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材料一式贰份,按照清单顺序并胶装成册,同时提供PDF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的原件仅用于现场核验,验后归还。 2、申报截止日期:申报单位在4月30日前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视作企业自动放弃申报 3、材料受理部门地址:浙大路1号西湖区政府218室。联系电话:87936018。 附件: 1、2019年度文创产业政策扶持项目资助类申请细则 2、2019年度区文化创意资金项目资助类申请细则 3、项目资助申报材料模板 4、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 西湖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西湖区财政局 2020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