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其他修改还包括:优化完善恶性肿瘤等部分疾病定义的文字表述,使之更加科学规范;进一步放宽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部分赔付条件的限定;进一步规范严重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名称表述;对部分术语释义进行调整,在确保释义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同时,兼顾了社会公众的通俗理解;对个别除外责任表述进行完善;对过渡期相关表述予以明确。 高级保险规划师、杭州翰乔学社社长陈蕾说,新版重疾定义在扩展了重疾种类的同时,又将部分原定义的重疾归为轻症,两相抵消之后,赔付将更精准合理,对消费者的保障也会更加全面。 更重要的是,新版定义允许各保险公司在规范修订版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在重疾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这将引导保险公司推出差异化的重疾险产品,也有利于保险消费者。现行定义中,原位癌属于重疾险的责任除外,也就是不保,新版定义生效后,保险公司可以选择部分原位癌进行保障。 至于重疾险费率是否会发生变化,陈蕾认为,目前大多数重疾险都约定发生轻症即可豁免剩余保费,而新版定义并不会显著降低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因此不大可能出现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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